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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奖申报:关于申报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23年03月24日  点击:[]

院内各单位

接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通知,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开始申报,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设置23个学科评审组: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2.马列·科社;3.党史·党建;4.哲学、宗教学;5.理论经济;6.应用经济;7.管理学;8.统计学;9.政治学;10.法学;11.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12.历史学、考古学;13.中国文学;14.外国文学;15.语言学;16.新闻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艺术学;21.台港澳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22.科普读物;23.决策咨询。

申报者要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自行选择相应的一个学科评审组进行申报,以便按所报学科评审组进行评审。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奖项总额为280项,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150项;青年佳作奖(三等奖)30项。按照坚持学术标准、重视成果质量原则,允许各学科评审组各等次奖项名额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申报成果范围是2021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或2019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等);2.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评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三、申报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申报名额为5项。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网主页(http://www.fjskl.org.cn/)社科评奖栏目中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人请自行登陆评奖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按照评奖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写《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和《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上传申报成果原件、证明材料等附件),并于41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工作,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促进部邮箱:kycjb2015@163.com。(邮件格式:姓名+单位+申报省社科成果奖+已在系统上提交申报)。

(二)科研促进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视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并通知拟推荐成果的申报人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至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1,电话:6182009):

1.《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 申报成果

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纸质版一式2份(必须1份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装订在一起。

4.《申报成果汇总表》

《申报成果汇总表》务必认真审核,应与《申报表》、《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的信息一致。

五、其它事项

1. 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2. 本届评奖不收取申报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申报者收取任何费用。

3. 申报人在评奖系统上申报的成果、填写的《申报表》、《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同提交的纸质件一致,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但不予受理,还将记入“黑名单”。

 附件:申报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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