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20号)相关规定,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单位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结题程序
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组织项目结题有关工作。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结题汇总表,每个部门1份,包括excel版和纸质版;
2.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盖章PDF版;
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PDF扫描版。
(二)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其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报告书、佐证材料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三)报送时限
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3日前发送至kycjb2015@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部门名称)2023年中青年项目(科技类)结题材料”。同时将纸质版结题材料报送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509,桂老师,联系电话:6182009)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附件:相关材料.rar
科研促进部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