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厦门市第十四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1项。
二、评奖原则
1.重点突出。成果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关于教育的决策部署,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突出我市学校和教师在贯彻落实思政一体化、新课程标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校家社共育等重大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2.富于创新。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针对研究的问题,研究者提出了新见解、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以改革创新推进教育发展。
3.论证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方法科学,论证严谨。
4.注重实效。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风尚,成果立足现实,对教育面临的重点、难点和实际问题的破解富有指导意义,并在实践中取得成效,有重要的推广价值。
三、参评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
(1)优秀论文类:在CN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优秀报告类: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各级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以及举办或组织的各类会议(含学术年会、讲座、论坛、讲坛、研讨会、报告会等)交流研讨过的教育科研成果(含结题报告、咨询报告、调研(调查)报告、实验报告、行动研究报告等)。
2.成果范围
(1)参评的项目须是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完成的成果,以发表的时间或交流研讨的时间为准。
(2)凡已经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项的不再参加此次评奖活动,个人或编写组的专著、教材、教辅材料等不参加本届评选。
(3)参评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不得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如果发现有此类问题即取消参评。
四、申报步骤
1. 申请人填写《申报评审表》(附件1)、《专家评审表》(附件2)。《专家评审表》必须与参评成果形式对应,且填写内容不含本人及单位信息。
2.准备参评成果原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1份、进行匿名处理的复印件15份(即材料中不含本人及单位信息)以及参评成果的“查重”证明1份。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1份、《专家评审表》一式15份、参评成果一式16份(其中未匿名处理的原件复印件1份、匿名处理复印件15份)以及参评成果原件的“查重”证明1份(请登录https://cx.cnki.net/提交参评成果,获取查重报告)。《申报评审表》《专家评审表》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
2. 电子材料:《申报评审表》《专家评审表》《申报汇总表》以及参评成果的电子版发送邮箱kycjb2015@163.com
3.时间要求:即日起至6月11日。
联系人:张海艳,联系电话:6182229
附件:申报材料.zip
科研促进部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