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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结题:关于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4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05日  点击:[]

院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20号)相关规定,每年9月底前报送结题材料现启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4年度结题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1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20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单位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结题程序

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组织项目结题有关工作。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结题汇总表,每个部门1份,包括excel版和纸质版;

2.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盖章PDF版;

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PDF扫描版。

(二)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其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报告书、佐证材料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三)报送时限

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20日前发送至kycjb2015@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部门名称2024年中青年项目(科技类)结题材料”。同时将纸质版结题材料报送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509,桂老师,联系电话:6182009)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4年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

         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诚毅院综〔2023〕8号)

   附件:相关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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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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