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且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三)信息化专项
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
1.基础教育:聚焦区域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应用、智慧教学平台建设应用,区域教育数据驱动深化应用,区域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教师数字化素养提升等方向。
2.高等教育:聚焦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学习环境建设、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教学创新、高校教育数据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立项原则及指标分配
(一)立项原则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重点项目和信息化专项择优立项。
(二)推荐指标分配
1.采取限额推荐。本年度我院推荐限额为5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信息化专项1项。重点项目由省级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扣除省级财政补助后的经费不足部分由学院补足。一般项目和信息化专项项目学院每项配套5000元。
2.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学院推荐指标。
四、申报材料要求
1.《2024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和单位盖章纸质版1份)。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3)(WORD电子版)。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3.请各单位于9月23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jb2015@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系(院)2024年度福建省中青年项目(科技类)申报材料”,《汇总表》纸质版1份报送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509,桂老师6182009)。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024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通知及附件.rar
科研促进部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