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配合省教育厅引导高校聚焦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技术创新,完善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布局,我院拟组织申报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指南)
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主要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低空装备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碳中和(碳零排和碳负排技术)、生物育种、创新药物、医疗器械、高端科学仪器等关键技术领域方向。
二、立项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名额
采取限额申报:我院申报名额为1项。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建设领域(指南)要求,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清晰,建设方案可行,研究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在本领域本行业有重要影响。
2.依托学科应为优势学科或学科群,建设起点高,具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
3.具备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的条件及经费保障。原则上工程中心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建设期新增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研发、验证和中试物理空间不低于3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其中校内物理空间不低于1000平米。
4.拥有知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富于创新、产业服务意识强、科技成果转化经验丰富的创新团队。具有一支稳定、高水平的研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应为申报单位全职人员。
5.拟申请的工程中心,一般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技术研发平台,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技术储备。依托高等学校应具有完善的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机制和管理制度。
6.拟申请的工程中心不得与已有的国家级、部委和省(厅)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复、雷同。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
(一)学校申请立项建设的公函,附《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二)《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其中“所属技术领域”按以下类别填报:机械与运载工程/信息与电子工程/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能源与矿业工程/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环境与轻纺工程/农业/医药卫生。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高校应于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科研促进部桂老师处(景祺楼1509,6182009),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促进部邮箱kycjb2015@163.com,邮件标题为“XXX单位申报工程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省厅联系人:黄莉莉(0591-87091501)、林希彦(0591-87091523)。
闽教科〔2025〕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pdf(简称《通知》)
《通知》内含附件:
1.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2.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编制大纲
科研促进部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