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引进博士及自有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奖励办法》(院综〔2016〕7号)文件,博士科研启动经费以科研项目的形式配置。现将2018年度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应为我院具有博士学位的在任教师(含辅导员、实验员),已经获得过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的教师不得再申请。
2、博士科研基金项目必须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学术水准;符合福建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选题具有创新性、前瞻性。
3、博士科研基金项目标准:文科2万元,理科4万元,工科8万元。
4、博士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依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院综〔2016〕57号)执行。
5、请各部门按照要求组织申报,以部门为单位,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汇总表1份报送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1,电话:6182009)。电子版申请材料(申请书、汇总表)发送到kycjb2015@163.com,主题注明“2018年度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申报”。
附件:2018年度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材料.rar
科研促进部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