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2018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尽快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特别是2013年立项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结题要求:课题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结题汇总表,并提交相关的结题佐证材料(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或者相关部门采纳证明等)。
三、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部门签字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院会从严审核把关。2019年起,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3年立项的项目结题申请,以此类推。
四、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五、以部门为单位,于9月26日前将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一式1份,报送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1,电话:6182009)。电子版结题报告书、汇总表发送到kycjb2015@163.com,主题注明“2018年度下半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
附件:2018年下半年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材料.rar
科研促进部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