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指标
我院科技类可推荐15项,社科类可推荐15项。
二、项目立项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独立学院可适当放宽至副高级职称。具有科研实力的初级职称申报人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
2、项目申请人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3、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4、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
三、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项目申请人应根据申请类别,填报《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2)一式3份。
2、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汇总表)报送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1,电话:6182009)。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haiyanamoy@163.com,主题注明“2018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
3、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拟推荐的项目于7月3日前提交1份纸质申请书、1份汇总表至科研促进部,同时发送电子档申报材料至haiyanamoy@163.com。
附件:2018年度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材料.rar
科研促进部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