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三部采访实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员工践行初心使命,现开展学习《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三部采访实录理论研究(以下简称“采访实录理论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研究经验,学风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申报人员
全校相关单位要发动党员干部、教师员工,特别是校内社科理论骨干力量申报。课题组成员以校内人员为主。校内人员须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选题要求
1、围绕系列采访实录内容,重点系统梳理习近平同志在福建,特别是在厦门工作期间的探索实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间的发展脉络、思想逻辑和理论渊源,深刻阐释厦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贡献等。
2、申请人原则上申报题目应与课题指南(附件1)内涵基本一致,可以自拟题目,围绕课题指南,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细化。
三、立项管理和资助额度
1、采访实录理论研究项目按照集美大学纵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校内人员承担此类课题参照市厅级项目的级别认定管理。
2、列为重点项目的,资助经费1万元;列为一般项目的,资助经费0.5万元。经费资助方式:分两期拨付,第一期60%,第二期40%。如果一年内不能结题,原路退回经费,并且三年内不允许申报校内课题资助。
四、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项目最终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结项,并拨付后期经费。
重点项目:
(1)以“集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党报理论版至少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2)以“集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或者大学本科学报(相当于二类学术刊物),至少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
一般项目:
(1)以“集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市级党报理论版至少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2)以“集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N刊号学术期刊至少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每篇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
2、研究期限: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计算;原则上项目研究不得延期,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延期的,须按规定报科研处审批。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
六、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各项目申请者须于2020年7月19日下午上班时间提交纸质版《申请书》(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论证活页》(附件3,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送至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1,电话:6182009)。相应Word格式电子版以邮件名称“三部采访实录理论研究项目”名称+单位,姓名,电话为题发送到kycjb2015@163.com。
附件:项目申报材料.rar
科研促进部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