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2020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院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1.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3.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申报管理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本年度我院推荐限额为20项。
2.省教育厅2020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不提供资助经费。教育厅将从结题的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遴选优秀项目,并在相关人才和团队计划立项、科研平台申报、重点项目推荐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3.2019年起立项的项目,超过立项执行期截止时限的,经高等院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予以延期,但延长执行期不超过1年;对延长期满仍不能结题的,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汇总表》一式1份送至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1),发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kycjb201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附件:2020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材料.rar
科研促进部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