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有关单位: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已经开始申报,具体要求见《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2)。
《申报评审书》中“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由申请人自拟。
申请人必须按《奖励办法》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并于4月29日前交至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1,电话6182009),同时将电子档申报材料发送到kycjb2015@163.com, 主题注明“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
附件: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材料.rar
科研促进部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