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2021年国家语委继续实施《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已结项的国家语委科研项目或其他科研基金项目中,具有深化研究或转化应用潜力的优秀语言文字科研项目成果,国家语委科研项目集中鉴定为优秀的项目优先。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15万元/项。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研究周期为1年。具体资助重点为:
(一)具有前瞻性和较高学术价值语言文字理论研究成果的进一步拓展、深化。
(二)社会急需且具有较高应用价值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三)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语言文字工作研究成果的推广实施。
(四)体现原创性和开拓性,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或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论文、报告等的出版。
(五)与语言文字相关的软件、系统平台等其他类别成果的进一步开发利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有关规定。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和科研能力。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二)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后期资助项目。
三、申报安排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后期资助”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后(项目提交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仍可修改),导出电子版申请书,于8月16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原项目成果和结项证书发送至邮箱:kycjb2015@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申报2021年度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项目)。同时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1,电话:6182009):
(1)《申请书》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
(2)原项目结项成果一式1份(相应电子版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
(3)结项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相应电子版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后期资助项目管理参照《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成果在出版或应用中须注明“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四)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1年11月公示。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上述时间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pdf
科研促进部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