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院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有一定转化前景、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技类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项目;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推荐、省厅审核立项”的方式进行立项。学院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省教育厅根据各校科研情况和申报数确定立项指标,经审核后予以立项。
(四)项目管理
1.坚持质量原则。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和管理,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作用,确保立项质量水平,宁缺毋滥。
2.明确经费支持。学院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经费资助,保障项目在实施期内正常运行。省教育厅将从结题的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遴选优秀项目。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有关创新团队计划立项、科研平台申报、重点项目推荐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五)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材料包括:《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WORD版)。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二、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和社科类)下半年结题
(一)项目管理
1.请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对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不得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
2.学院将对项目结题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结题质量。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WORD版),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PDF扫描版)。
2.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材料”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于11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到kycjb2015@163.com,主题注明“2021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和结题”。联系人:张海艳、陈雅琳,电话:6182009。
附件: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docx
3.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docx
4.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科研促进部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