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科研项目经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不符合《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修订)》(院综〔2021〕62号)奖励条件且项目主管单位没有下拨经费的2021年度科研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科研项目经费资助,需填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申报表》。学院统一组织申报获得立项或有到科研促进部备案立项材料的,不需提交佐证材料;其他项目需提供课题申请书或合同书、课题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其它事项
请各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4月20日前交至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1,电话:6182009),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kycjb2015@163.com,并注明“2021年度科研项目经费资助”。
附件: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申报表.xls
科研促进部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