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现就2022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对象
(一)2020年7月1日起,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不含设区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获批成立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建设期内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和省级);
(四)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和活动等符合资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
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项目,请提供所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说明,并在申请表中备注。
二、申报方式
为过渡衔接做好下一步无纸化申报工作,2022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双轨申报模式试点。各申报单位需同时完成线上线下两种申报模式,视为申报完成。具体申报流程按照附件要求操作。
请各单位于6月3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促进部邮箱:kycjb2015@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1,联系人:桂老师,电话:6182009)。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pdf
科研促进部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