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促进部
 首页  部门简介  通知通告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科研平台  学术交流  学科建设  服务指南  科研诚信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通告>>正文

项目申报:2022年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2022年06月15日  点击:[]

全院各单位:

为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在更高起点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配合推进创新名城建设,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现将2022年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申报领域为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七大类。

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第三代半导体、柔性电子与新型显示、先进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信息技术与通信装备、新一代人工智能、海洋科技、民生科技、前沿科技与产业变革等12个方向。各方向所包含的子方向(见附件1)。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金额

设置自然基金青年创新项目(简称“青年项目”,专题编号20221301)、自然基金面上项目(简称“面上项目”,专题编号20221302),所有项目纳入统一管理,资助方式及资助金额标准如下:

(一)青年项目由市财政定额资助,每项5万元;

(二)面上项目由市财政定额资助,每项8万元。

三、申报名额分配

青年项目、面上项目申报名额合计不超过10个推荐符合重点方向的项目申报数不得低于项目申请总数的60%。

四、申报条件

全职科研人员(不含博士后)可作为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申报市自然基金项目,每个申请人当年限申报一项市自然基金项目,所申报项目应符合年度申报通知要求。项目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二)青年项目的申请人,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8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已作为负责人承担过青年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该类型项目;

(三)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无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的国家、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厦门市市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不得早于项目实施时间。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统一从2022年7月1日起,项目的执行期为三年。

2.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后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著、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编辑目录、标注页码,一式三份(盖章,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交。

(二)申报方式

1.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通过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科研诚信承诺书等申报材料,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流程见附件2)。

2.项目申报表和科研诚信承诺书的模板可登陆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下载(下载方法见附件2申报流程第1段)。科研诚信承诺书单位扫描件(见附件4),请申报老师自行下载,申报时候需要上传系统。

3.个人申报,需注册 i 厦门“市民账号”,登录后职务选择“企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待科研促进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见附件3)

(三)申报安排

1.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10:00(景祺楼1401,桂老师6182009)

3.申报受理咨询电话:叶维汝2050966

  系统技术支持:5397711

  业务咨询电话:2027538(体系创新与政策规划处:陈彬强)

六、注意事项

(一)关于是否在研项目的说明

1.实施时间已结束且已提交验收但尚未取得验收结论的项目不视为在研;

2.已获得正式立项、尚未验收的视为在研项目。

(二)经费使用“包干制”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经费“包干制”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见《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指引的通知》(厦科资配〔2022〕14号)的附件1)。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验收需编制项目经费决算表。


   附件1:2022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支持方向.doc

   附件2: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doc

   附件3: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指南.pdf

   附件4: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pdf


科研促进部

2022年6月15日

关闭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科研促进部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
邮编:361021